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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警方掀起群租房整治风暴 向违规二房东开出多张罚单

panjinyou 2019-8-3 13:32 1 0

摘要:  龙虎网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杭程)近日,江宁公安分局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高新区派出所出动110余名警力会同辖区352名网格员,冒着炎热酷暑,起早贪黑深入辖区群租房小区排查各类潜藏的安全隐 ...

龙虎网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杭程)近日,江宁公安分局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高新区派出所出动110余名警力会同辖区352名网格员,冒着炎热酷暑,起早贪黑深入辖区群租房小区排查各类潜藏的安全隐患和违法出租行为。6月至今共排查出租房屋3400余户,排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1515余处,已整改各类隐患729处,行政处罚5人,已有32名房东自行整改134间违规隔断房,其余各户正在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会同区消防部门开出全区首张消防罚单

高新区派出所采取限期整改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工作理念,7月25日,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该所会同消防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6条的规定对宜家国际公寓某处群租房内电器私拉乱接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该群租房二房东章某开出一张消防罚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违规配电箱并处罚金一千元,这是江宁分局群租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开出的全区首张消防罚单。

严厉处罚违规出租房屋不备案登记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7月29日,该所民警会同网格员在对湖山路天元吉第城某出租屋进行检查时发现,二房东黄某在出租房屋时,未如实登记承租人董某的身份信息,也未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向警方报备。民警给予二房东黄某罚款二百元的治安处罚。

严厉督促隔断群租房进行自行整改

高新区派出所采取“约谈重点租赁企业,重罚违规从业人员,反复上门督促劝说”三管齐下的方式,严厉督促隔断群租房相关责任人进行自行整改,并组织相关责任人观看辖区首批改造完成的群租房“样板房”,切实督促其按要求履行整改职责。

同时,该所还印制了2万份《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告知书》,在辖区小区出入口、楼道以及每一户出租房屋内进行张贴宣传,并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民警组织辖区群租房房东召开专项会议,纷发告知书、宣读相关法律法规、逐人签订责任书,并采取悬挂300余条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多渠道滚动宣传,在居民区内营造浓厚的排查整治氛围,使违规出租成为人人喊打的广泛共识。

目前,已有32名房东自行整改134间违规隔断房,其余各户正在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高新区派出所副所长殷嘉骏表示,针对群租房管理难点,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和对违法租凭二房东处罚行为。重点的处罚行为包括: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房屋出租人不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以及承租人将房屋转租他人的;违规改造房屋内部结构的行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同时警方也鼓励市民发现、规劝和举报违法租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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